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通知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制止未核准先生产、未取证生产行为。所有未经核准但已建成并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停产;所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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