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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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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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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立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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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银行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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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银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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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k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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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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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策层面的定价约束。规定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得在设置价格区间时,过度扩大区间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 在定价方法上,《征求意见稿》指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由银行依法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性质,采取或综合采取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以及其他方法。 《征求意见稿》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账户管理、存取款、支付汇划等基础银行服务;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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