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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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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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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立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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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过度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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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k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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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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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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