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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拟规定:超百万用户信息的运营者国外上市前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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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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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立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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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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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国家网信办;用户信息;国外上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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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k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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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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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10日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办法》第六条指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主要考虑七方面因素,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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